药店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吊证,移送公安处理-www.尊龙凯时888
关于严肃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零售药店的通报
目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为进一步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中严肃查处的零售药店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新市场分店未落实疫情防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要求,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感冒发热药品未按照规定录入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在停业整改期间撕毁封条擅自对外营业。
对该药店违反疫情防控和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拘留相关责任人员。
二、佳氏大药房连锁(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大朗分店未落实疫情防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要求,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感冒发热药品未按照规定录入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和登记购药人员信息,且存在未制作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拟对其作出罚款、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东莞市大朗莞康药品店未落实疫情防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要求,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感冒发热药品未按照规定录入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和登记购药人员信息,且存在未制作真实、完整购销记录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拟对其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接下来,相关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哨点”监测主体责任,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
声 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28-60185688,邮箱:。
相关资讯
-
药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不可缺的角色,尤其在当前老龄化加剧,人们对保健和治疗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叠加药店准入门槛降低、处方外流等影响下,药店正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同时,数量也在...
-
对于双通道药店来说,拿到资质只是长征的第一步,至于后面的双通道药品销售,是否能够给药店带来预期的回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除了拿到企业授权,最重要的是要看所在城市对处方外流的态度。01双通道药店到...
-
又一地发布医保新规,定点药店检查更严了。河北:定点药店不得以医保基金支付为由开展促销活动近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提升医药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
-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明确了中医诊所诊疗科目、人员、设备、房屋等标准,旨在保障中医类诊所备案工作顺利实施。一起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
-
李俊国:健康需求井喷,药店提供高性价比的健康服务后疫情时代,连锁药店致力于提供高性价比的健康服务,纷纷布局潜力赛道品类,挖掘儿童用药市场等广阔的市场机遇,做好顾客健康管理、提升关联销售。01后疫...
最新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文字不能超过200字!